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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病种扩围增加至10种,就医报销更便捷!

2024-12-30 09:00     来源: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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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12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数量从原先的5种增加到了10种。新增的病种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患有这些疾病的参保人在跨省就医时,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的直接结算服务。

关于大家报销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


Q1.哪些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能够医保跨省直接结算?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


Q2.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前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1.梧州参保人员到外省就医

A.申请上述10种门诊慢特病中的一种或多种待遇资格认定

B.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门慢转诊备案

C.在备案地选择门诊慢特病医疗服务定点。

2.外省参保人员到梧州就医

参保人在门诊慢特病就诊前,在参保地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参保地如需参保人在本人选定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或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有等级要求的,参保人要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Q3.哪些医疗机构可以跨省直接结算上述10种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

参保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结算开通情况及支持病种;也可以在“更多筛选—开通类别”中选择门诊慢特病,查询就医地开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目前梧州市开通扩围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有18家定点医疗机构。


梧州市首批门诊慢特病扩围病种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统筹区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机构等级

1

市本级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三级

2

市本级

梧州市工人医院

三级

3

市本级

梧州市人民医院

三级

4

市本级

梧州市中医医院

三级

5

市本级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三级

6

市本级

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级

7

市本级

梧州民族医院

二级

8

市本级

梧州市万秀区东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9

市本级

梧州市长洲区大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10

市本级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卫生院

一级

11

苍梧县

苍梧县人民医院

二级

12

岑溪市

岑溪市人民医院

三级

13

岑溪市

岑溪市中医医院

三级

14

岑溪市

岑溪市糯垌中心卫生院

一级

15

藤县

藤县中医医院

二级

16

藤县

藤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

17

蒙山县

蒙山县人民医院

二级

18

蒙山县

蒙山县中医医院

二级


Q4.如何在医院跨省直接结算10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

参保人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属于可跨省直接结算的10种门诊慢特病的费用,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照参保地规定待遇结算。

特别提示: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或者有多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处方、发票、清单按病种分别开具和结算(属于普通门诊费用按门诊待遇结算,属于上述10种门诊慢特病费用按门诊慢特病待遇直接结算,属于非上述10种病种的费用请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否则会影响报销待遇。


Q5.我市参保人治疗上述10种门诊慢特病发生的所有费用都能跨省直接报销吗?

不是的,跨省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和就医地管理,即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障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规定。非门诊慢特病病种限定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


Q6.哪些门诊费用暂时不能跨省直接结算?

有两种情况,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暂时不能享受门诊费用的异地直接结算,需全额自费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其一,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或只开通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其二,参保人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属于前述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10个病种之一。

了解更多详情,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结算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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