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关于推动我市基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中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的有关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将协助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的基层中医药政策支持不足,一方面医保目录对于基层使用中医药限制较多,另一方面许多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保报销时被排除在外,遏制了基层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积极性问题,我局对该情况进行了分析,截至2024年底,广西已将共370项中医、壮瑶医技术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近年来,广西也动态新增了如拔罐疗法、其他推拿治疗、磁珠压耳穴、针刺运动疗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至医保支付范围。药物方面,国家已将1336个中成药、892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随着群众健康需求增长,中医诊疗技术进步,新的技术服务和治疗方法不断涌现,确实存在部分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类药物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为此,我局认真考虑提案建议,结合国家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将继续支持我市基层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和发展,一是编制预算时采取分级别医院制订总额预算管理,原则上预算总额增长幅度高于二三级医院,确保基层优先发展。二是通过DRG付费中治率(即中医药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考核奖励指标,对使用中医药治疗达到规定条件的乡镇医疗机构给予增加最高10%的倾斜支付标准。三是将梧州市本地特色中医病种及疗法如蛇伤、骨伤救治技术纳入新特优目录,给予支付政策倾斜;对于22个特色中医病种实施中西医同治同效同价,即中医疗法达到西医手术治疗同等疗效,参照西医手术病种支付标准结算医保费用,通过提高支付标准的方式引导更多医疗机构发展好中医,用好中医。另外对于部分中医项目和中医药物未纳入医保报销的问题,我们会通过加强调研和数据分析,对群众迫切需求和有良好疗效的中医新技术新疗法和中医药物,积极引导医药机构做好申报基础工作并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有更多适宜中医药疗法、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让群众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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