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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梧州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梧医保函〔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10-10 08:00

梁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市扩大基层药品种类政策落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反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种类不足的问题基本属实,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于经济性的主动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为病患少,自身的经济条件也较差,为降低运营成本,其配备的药品种类相对较少。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管理政策限制较多。如基本药物配备占比考核、“一品双规”管理限制、医保支付限制、配送药企招标难、药品进院审批流程繁杂等都影响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备选择。三是部分配送药企不够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供应管理。由于乡镇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量较少,地方偏僻距离较远,加上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大幅降价,部分医药配送公司往往因为其单笔药品订单总金额太低、微利甚至亏本而不按时甚至是拒绝配送。还有部分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运营状况不佳拖欠药品货款,导致医药配送公司拒绝供应配送药品,加剧形成恶性循环。

结合医药采购管理职责,今年来我局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扩围提质”,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采药品供应保障等。一是进一步扩大增集采药品品种范围,降低虚高药品价格。今年1-8月,我市新增落地执行国采第十批等集采中选药品6个批次79种,历年累计落地执行的集采中选药品861种,中选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等,既有阿司匹林肠溶片、青霉素注射剂等常用药品,也有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等临床短缺药品。二是强化药品挂网采购,增加药品品种供应选择。目前,自治区招采子系统挂网的药品超过10万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质优价宜的集采中选药品,既可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也可减少基层机构经营成本,当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可结合临床实际需求自行选购其他药品。三是强化集采药品配送供应监管。一方面,全面实行集采药品货款线上结算,回款周期由原来平均6-10个月以上缩短至收货后一个月内,提高配送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利用医药招采诚信机制,通过投诉拒绝或延迟集采药品配送订单的企业,维护基层机构的权益,提升配送保障力度。四是配合卫健部门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将基层机构的药品采购纳入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的采购体系之中,更好地保障基层的用药。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扩围提质”,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力争今年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到900 种以上;推动集采药品货款及时结算,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供应、使用、结算以及考核、监测等各环节管理措施。二是强化医药管理政策培训指导。针对目前医保支付报销仅限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39个中成药注射剂,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调整采购对应的其他剂型。如血栓通注射液换为血栓通胶囊、复方血栓通片(颗粒、软胶囊、滴丸)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顺畅衔接。三是联合市卫生健康部门理顺药品采购配送企业管理机制,进一步畅通集采药品进院渠道;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联体牵头医院统一采购、结算等,通过联合采购增强医药配送招标选择主动权,提升药品配送供应保障。

感谢您对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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