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二)医疗费用已结清;
(三)单位未欠缴医疗保险费。
二、申报材料:
(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原件1份;
(二)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验原件;
(三)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书),验原件;
(四)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五)其它原因支取提供: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证明或转入医保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的说明;
(六)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七)出国定居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三、申报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受理(即办)→初审(2个工作日)→复核(3个工作日)→拨付(2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
五、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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