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死亡、转学、户籍迁移、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原因,申请停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的。
二、申报材料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原件1份;
(二)出国(境)定居的,还需提供:
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验原件;
(三)参保人员死亡的,还需提供:
1.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验原件;
2.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经社保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后,可提供三个以上知情人(包括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人)签字并注明死亡时间加盖村(居)会公章的死亡证明,原件1份。
三、申报方式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四、办理流程
各经办点服务窗口受理(即时)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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