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营医疗机构须同时取得 《营业执照》)并经营满3个月以上;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规章制度以及与医保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从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医疗服务场所的使用权限或租赁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须在3年以上;
(四)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执业资格证。
二、申报材料
(一)《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原件1份;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四)医疗机构科室构成及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五)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六)定点医药机构承诺书原件1份。
三、申报方式
(一)市本级
窗口办理: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定点管理科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五楼
咨询电话:0774-6026131
(二)苍梧县
窗口办理:苍梧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定点机构管理股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兴路109号一楼
咨询电话:0774-2683729
(三)岑溪市
窗口办理:岑溪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定点机构管理股
地 址:梧州市岑溪市滨江三路88号一楼
咨询电话:0774-8229690
(四)藤县
窗口办理: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股
地 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社保大楼一楼
咨询电话:0774-7292977
(五)蒙山县
窗口办理:蒙山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定点机构管理股
地 址:蒙山县五福路北33号一楼
咨询电话:0774-6289826
四、办理流程
受理(每季度首月第1第2个工作日)→按照《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审核表》完成审核(15个工作日)→公示(5个工作日)→安装系统→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向社会公布。
五、办结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22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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