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审核,梧州康馨综合门诊部符合《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梧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梧医保发〔2020〕33号)所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2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定点管理科反映。邮箱:3366171683@qq.com。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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