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梧州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财规[2019]3号)、《梧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梧州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梧财库支〔201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障资金保值增值工作的通知》(桂财社〔2023〕10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所属单位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拟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银行承接梧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内容
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2个商业银行承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和各县(市)结算报销回拨银行业务;选择1个商业银行承接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职工大病补助报销、市本级离休医疗费、公务员住院补充险和各县(市)征缴报销回拨银行业务;选择2个商业银行承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和各县(市)结算报销回拨银行业务。
二、竞争资格条件
承接梧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业务的银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商业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能够开通网上银行、APP、微信、一体机及开通税务线下缴费渠道,满足医保业务需求,开通医银直联功能模块的商业银行。
(五)同行或跨行、跨地域支付医保待遇免手续费,日支付量不设限额,免支出报备。免证书年费,单位结算卡套餐费,网银U盾年费、工本费等。
三、承接结算业务约定期
从合作协议约定日起,承接业务期限为2年。
四、时间和地点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银行请于2025年 1 月10日下午5 时前,前往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财务科领取相关资料(竞争银行申报材料清单)。
(二)2025年1月20日上午8:15-8:45将参与竞争选择的资料密封送交到梧州市医保中心七楼会议室(由参加竞争银行受委托人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会议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资料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竞标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加盖银行公章。具体包括:1.银行简介;2.营业执照复印件;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4.《关于参加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梧州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业务的函》;5.《承诺书》;6.《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梧州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业务指标申报表》(监管指标相应证明文件应一并提供);7.廉政承诺书。
五、评审办法
评审委员会根据参加竞争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核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排名顺序,现场出具《承接梧州市医疗保险基金银行结算业务竞争评审结果报告》,各评委成员核对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组长宣布评审结果。
六、评审结果查询
根据开标当日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告查询地址:梧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 :http://ybj.wuzhou.gov.cn)。
公示3个工作日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告。公告当日下午4:00入围银行到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七楼会议室选择并确认承接梧州市医疗保险基金银行结算业务的险种。逾期不到视同放弃,按照评审计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银行。
七、评审结果运用
1.按评审计分结果总分排名。第一至第五名入围,从高分到低分由银行优先自主选择承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和各县(市)结算报销回拨银行业务;职工大额保险、职工大额二次报销、市本级离休医疗费、公务员补充险和各县(市)结算报销回拨银行业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各县(市)结算报销回拨银行业务三项业务的其中一项银行结算业务。
2.中标银行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逾期未办理则视为自动放弃承接医疗保险基金银行结算业务,相应结算业务由其他中标银行根据评审计分结果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中标银行。
3.本次中标银行承接市医疗保险基金银行结算业务期限为2年。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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