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人员。从2023年1月起,职工医保参保在职人员个人帐户划入额度,由我市原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3%,统一调整为本人当年参保缴费基数的2%。
(二)退休人员。从2023年1月起,符合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入额度,由我市原规定的2014年1月前退休核定养老金的4.8%、2014年1月后退休核定养老金的3.5%,统一调整为2022年度梧州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即按87.02元/人·月定额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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