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梧州市举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以下简称DRG)国家试点实际付费工作启动仪式。这标志着我市DRG付费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国家“三年三步走”的思路,从模拟运行迈向实际付费。市政府苏颖副市长、市政协莫永东副主席及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莫永东副主席指出,梧州作为DRG付费试点城市,要凝聚改革共识,把正改革方向,增强改革动力,强化改革担当,合力推动DRG付费在梧州落地生根,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红利。
在启动仪式上,市DRG付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医保局罗剑局长就2020年梧州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作了汇报。市红十字会医院余永铭副院长代表试点医疗机构作表态发言。
随着苏颖副市长宣布“梧州市DRG国家试点实际付费工作正式启动”,我市从2021年1月起在市红十字会医院、市人民医院等20家试点医疗机构实施DRG实际付费工作。
启动仪式后,还开展了DRG实际付费业务培训。
健全医保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医保部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开展DRG付费改革,是当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可以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医保战略性购买服务的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使医疗服务体系更加优化。
据悉,2019年5月我市成为全国30个DRG付费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用了3年左右时间推行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11月,经国家医保局批准,我市成为首批进入模拟运行的试点城市。我市紧盯关键环节,把握时间节点,以“四个一”高质量推动DRG付费的前期工作。一是通过组织专家就本地化分组和权重进行40多场次论证、谈判,形成一套梧州市DRG分组方案。二是统一数据标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以市病案质控中心为载体,使用DRG数据质控软件,确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编码标准的应用。三是搭建一条数据上传通道,完成我市20家医疗机构的接口改造,同步开发使用数据质量校验系统,确保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分组标准与国家同步,合格率达100%。四是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制定了DRG付费结算细则、经办规程等文件,明确了付费工作流程。实施DRG付费后,我市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病患就医负担可有效降低,医疗机构效益也会有所提高,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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